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有哪些,领取的条件有几种,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 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2、 验收通过后,工作人员出具诊断书;
3、 女职工产假3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 工作人员验收通过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5、 参保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生育条件的;
6、 (2)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7、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本人结婚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指定的生育保险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8、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日至10日的工作日到市医保中心产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办理)
9、 条件是什么:符合计划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0、 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为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生育(流产)期间仍参保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1、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采取税前列支的方式间接补贴,说明生育社会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12、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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