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1.使用建议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
2.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维修资金范围内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应当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公司或者相关行业应当主办相关资料并向房产部门申请费用。
5.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维修资金划转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二、住房维修基金有哪些规定?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个人业主不能申请使用。它们必须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和业主的物业管理部门的批准,维修基金只有在审核程序完成后才能使用。此外,房屋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保修期后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3.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什么?
1.维修基金只能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改造时使用。具体业主按照表决权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用途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临时借用相当于物业一个月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或更新的,可以支付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总金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账户中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4.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1、专项维修资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2.公共部位、公共设施保修期满;
3.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全体业主的,经业主大会书面同意,且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